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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病人敬老院内怀孕 院长称没有诱奸或强奸

2015-07-04 11:55:23 来源:南方都市报

事发地,四川仁寿县四公镇敬老院。事发地,四川仁寿县四公镇敬老院。
这个事件跟容英将带来什么影响,现在还很难说,但肯定是负面的。 这个事件跟容英将带来什么影响,现在还很难说,但肯定是负面的。 
容英是精神病人,生活不能自理,她未必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。容英是精神病人,生活不能自理,她未必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。

  一个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女精神病人,入住当地敬老院不到16个月,被查出怀孕27周。事发四川仁寿县四公镇,怀孕者名叫容英(化名),今年48岁。亲属指出,容英在敬老院可能遭遇了强奸或诱奸。敬老院和四公镇政府均否认,称此次系容英与敬老院一位老人的“事实婚姻”引发了“意外怀孕”。四公镇副镇长鲁天然称,孩子需要尽快打掉。

  女儿:妈妈肚子怎么大了  

  容英患先天性精神病,无法与人正常沟通,生活不能自理,育有一女。2014年3月,容英丧偶,随后被村干部安排进入四公镇敬老院。  

  容英的女儿蒋芳说,自己嫁了个贵州男人,长期在广东东莞打工,无法照看母亲。弟媳王芳称,蒋芳精神方面亦存障碍,无力顾家,容英父母皆年过七旬,亦无法照顾,“我老公,也就是她(容英)弟弟长期在外打工,我也没办法把她接到家里照顾,就想着政府办的敬老院也是个好去处”。敬老院院长刘明峰介绍,此前容英所在村特事特办将其列入“五保”名单,“村里送来时,因为她是精神病人,我也有过犹豫,但最终卖给他们村干部一个人情,让她入院”。  

  入院后,弟媳王芳曾多次到敬老院探望容英,每次将其带到街上买东西吃,除感觉其瘦了外,并未发现异常。王芳事发前最后一次探望是春节后,那次未见到容英,将衣物交给工作人员后离开,此后数月忙于家事,没再去过。

  2015年6月下旬,女儿蒋芳从东莞回到老家。6月29日,她跟几个亲属和村民一道,前往敬老院看望容英,特意带了两身新衣服。换衣服时,一个亲属发现了异常。蒋芳说:“当时大家一看,妈妈肚子怎么大了?有人说是怀孕了,也有人害怕是得了肿瘤。”蒋芳、王芳等人多次向敬老院工作人员反馈,未获回应。  

  (2015年)7月1日,敬老院将容英送到附近的松峰乡卫生院检查,结果显示:妊娠,臀位中孕单活胎。  

  官方:“事实婚姻”引发“意外怀孕”  

  仁寿县四公镇敬老院位于永宁街道,由当地政府建设运营。公开资料显示,该院于2009年开工建设,2010年1月竣工投用,全院占地面积4330平米,建筑面积3300平米,总投资400余万元,有床位86张。该院曾荣获“四川省二级养老院”、“眉山市十佳养老院”等称号。院长刘明峰称,算上容英,院里目前有71个老人,其中女性10人。  

  弟媳王芳称,据其向敬老院内的老人和周边街坊了解,容英在敬老院可能遭遇了强奸或诱奸。南都记者实地调查时,也有多位敬老院老人和街坊透露,曾有老人拿食物哄容英到周边山坡上去发生关系。

  院长刘明峰否认了强奸或诱奸的说法,称此事系容英与敬老院一位老人的“事实婚姻”引发了“意外怀孕”。刘明峰介绍,入院时,容英的亲属提出让敬老院内一位老人贴身照顾,“那个人曾经贴身照顾过另一个老太婆,外面都说他好,这种其实就是事实婚姻,我们院里总共有5对,只有2对扯了证”。  

  王芳承认,当时有亲属提出让人照顾容英,但没明确提出“事实婚姻”,“就算我们默许了她跟那个老大爷过,但其他人不该用食物去哄她发生关系,她精神本来就不正常,敬老院怎么不管?”  

  刘明峰坚称怀孕由“事实婚姻”那位老人造成,否认有其他老人与容英发生过关系,“那些都是谣言”。对于此前未及时发现容英怀孕的问题,刘明峰称这是自己和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疏忽,“容英本来肚子就大,吃得又多,还经常穿很多件衣服,之前确实没看出来”。然而,刘明峰又承认,容英喜欢跟敬老院另一位老人到街上玩,“敬老院内都有监控,肯定没发生关系,至于出去后的情况,我也不敢保证”。  

  刘明峰口中的另一位老人2015年6月20日已过世。南都记者找到与容英有“事实婚姻”的那位老人,其称此前确有其他人用食物哄骗容英发生关系,自己和院里都阻止过,但因为容英精神存在问题,别人不承认也没办法。对于容英腹中的孩子,该老人说:“就算是我的吧。”  

  老人的态度让王芳不满,因为其最初给出的回答是“孩子肯定不是我的”。王芳认为老人受到了院方的威胁,院长刘明峰否认。该老人则称,当初是怕承担责任,也没钱处理,所以不承认孩子,后来院里愿意承担,就自己承认了。  

  四公镇副镇长鲁天然对此事的官方定性与刘明峰的表态一致,否认强奸或诱奸,认定系“事实婚姻”引发“意外怀孕”,身孕约有27周。

  【善后】  

  官方会承担相应责任  

  副镇长称必须引产  

  对于此事,四公镇副镇长鲁天然认为政府和敬老院存在过错,不会推卸责任。他指出,失误有三:其一,最初让容英和另一老人一起生活时没扯结婚证,好心办了坏事,没很好考虑怀孕的风险;其二,监管上不得力,敬老院没按时排查;其三,敬老院院长本人初期处理此事的态度不好。鲁天然表示,此事中敬老院和相关村干部都有责任,组织上还在研究处理方案。  

  7月3日,四公镇政府和敬老院将容英带到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又做了一次检查,结果再次确认“宫内活胎”。此次检查本意是为引产做准备,被王芳等亲属阻止。  

  “我们的意思,必须引产。”鲁天然称,一方面容英属高龄产妇,“生产的风险远远高于引产的风险”;另一方面,鉴于容英自身情况,如果生下来,很可能是非正常婴儿,是个问题,就算健全,也存在抚养和教育的问题,容英没这个能力。  

 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就引产时间问题作出明确规定,但有医学人士指出,27周已接近“大月份引产”,可能引发子宫破裂或大出血等症状,手术风险大。对此,鲁天然称任何手术都存在风险,现在谈责任问题还为时尚早,如果真出了问题,也许可以通过调解,也许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。 

  鲁天然表示,引产后会安排容英在医院休养,争取康复到最好,同时安排敬老院两个女职工全程护理,也可以给亲属一个护理名额,每天补贴亲属150元,时间在40天以内。而就营养费问题,鲁天然称敬老院会买鸡、鸭、蛋、补品等,亲属也可以买,提前支取四五千元,但需写明细向政府报账。鲁天然还承诺,事后会给予容英及其女儿1000多元的困难补助,此后村里的政策也会向其倾斜。  

  鲁天然说,康复后容英仍回敬老院生活,会作为特殊人员安置照顾,比如配备单间或专人看护。同时,为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,会加强敬老院内部教育和惩处,“惩处主要就是扣‘五保’里面的钱,那些老头看重的就是那个”。  

  “我们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”,王芳称,引产问题也困扰着亲属,因为无论哪种决定都存在巨大风险,“我们本来可以不遭遇这些风险的,政府应负更多责任”。王芳表示,不愿也不敢再让容英回敬老院生活,但如果由亲属来照顾,政府应当解决其后半生的生活费用问题。

  目前,此事尚未得到解决。容英本人并不理会这些,她时常一个人呆呆坐着,完全不搭理别人,有时笑,有时哭。  

  采写/摄影:南都记者 刘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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